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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程泰资本增值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四次受益人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5年09月30日 17:47
    
      各位尊敬的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或"北京信托")设立的"北京信托·云程泰资本增值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或"本信托计划")。
      北京信托作为信托计划的受益人大会召集人,按照《北京信托·云程泰资本增值集合资金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的规定,于【2015】年【8】月【10】日向各受益人发送了《北京信托·云程泰资本增值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四次受益人大会会议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9】月【8】日(以下简称"会议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
      在会议日,信托计划项下共有信托单位总份数【22,251,169】份,受益人【21】人。实际有效参会受益人所代表的信托单位份数【13,566,652.79】份,占信托单位总份数的【60.97】%。受益人大会的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及《信托合同》的规定。
      参加受益人大会的全体受益人认真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审议事项,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参会的受益人表决结果为:
      提议的同意【12,761,305.29】份,不同意【805,347.50】份,同意份数占参加会议受益人所持表决权的【94.06】%,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该提议需经参加会议的受益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因此,《关于修改信托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第1项相关规定的议案》中的提议予以【通过】。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和信托文件的约定,本次受益人大会做出如下决议:
      将原信托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第1项特别信托计划利益修改为:
      若某开放日计提浮动信托报酬及特别信托计划利益前的信托单位值高于历史最高信托单位净值(不低于1),则在该开放日提取差额的20%作为每份信托单位的特别信托计划利益。
      某开放日计提浮动信托报酬及特别信托计划利益前的信托单位值=(信托财产总值-费用)/信托单位总份数
      (注:本公式所列的某开放日计提浮动信托报酬及特别信托计划利益前的信托单位值、信托财产总值、固定信托报酬、保管费、投资顾问管理费、信托单位总份数均指在同一开放日的数值)
      历史最高信托单位净值指以往开放日的信托单位净值经分配信托利益修正后的最高值。
      该开放日提取的特别信托计划利益=(某开放日计提特别信托计划利益前的信托单位值-历史最高信托单位净值)×20%×该开放日信托单位总份数
      如果上一公式计算结果为负或者为零,则该开放日提取的特别信托计划利益为零。
      其余条款不变。
      若受益人对本信托计划有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北京信托。
      联系人:纪 嵘
      联系电话:010-59680869
      特此公告。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9月9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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