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理人以自有资金退出金中投结构优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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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08日 14:47
根据《金中投结构优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第六部分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的相关规定,在A类份额总数大于B类份额总数的1.1倍时,管理人将按照本计划合同约定,部分退出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的A类份额。
2015年9月28日,本计划A类份额已超过至B类份额总数的1.1倍以上,本计划管理人按照本计划合同的约定,于2015年9月30日退出A类份额161,549.27份。此次退出后,管理人共持有A类份额361,057.02份。
特此公告。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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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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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华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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