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3日 16:09
华泰紫金天天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2年8月21日成立。根据《华泰紫金天天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及《华泰紫金天天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本集合计划决定以截止 2015年11月25日的收益为基准,向全体委托人进行收益分配。现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以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1月25日(分红权益期)的已实现收益为基准,收益分配比例为100%,最终具体分红金额以2015年11月26日的分红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和方式
1、分红发放日:2015年11月26日。
2、收益分配以份额(红利再投资)形式进行,委托人可通过退出计划份额获取现金收益。分红资金按分红发放日当日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本集合计划的份额,集合计划份额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差额部分计入本集合计划资产的损益。
3、2015年11月25日当日参与有效的计划份额不享有本期分红权益,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分红权益;2015年11月25日当日退出本集合计划的份额享有本期分红权益,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分红权益。
三、收益分配对象
本次分红权益期间持有本集合计划份额且在2015年11月25日前未解约退出的委托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分红资金按分红发放日当日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委托人的份额,委托人可于分红发放日日终查询分红份额,于分红发放日的下一个交易日起通过退出计划份额的方式获取现金收益。
五、咨询办法
客户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95597 进行相关咨询或登陆华泰资管网站:http://htamc.htsc.com.cn/了解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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