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08日 18:33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五矿信托-新红桥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期信托单位募集已经完成,实际募集金额15000万元。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本信托计划第一期信托单位于2015年9月28日募集成功并生效。
本信托计划第一期信托单位的信托期限为3年,自本期信托单位的募集成功日(即2015年9月28日)起开始计算;本期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将于本期信托单位的募集成功日后每个自然季度末月20日及本期信托单位到期日后10个工作日内的任意一个工作日进行分配。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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