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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金禾十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A类份额第2期收益分配预公告
 
  
    2015年11月27日 09:55
    
    根据《湘财金禾十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在满足收益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在优先级A类份额每期结束后,由管理人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向优先级A类份额委托人进行当期收益分配。现将本集合计划优先级A类份额第2期分配方案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基准及数额
    本集合计划将以截至2015年11月30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根据本期预期年化收益率,对优先级A类份额委托人进行收益分配。
    二、收益分配对象
    分红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优先级A类份额全体持有人。
    三、收益分配原则
    1、本集合计划同类份额的每一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集合计划优先级A类份额委托人按照其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和第2期预期年化收益率享有集合计划收益;
    四、收益分配时间
    1、分红登记日、除息日:2015年12月1日
    2、分红公告日:2015年12月1日
    3、红利发放日:2015年12月3日
    五、收益发放办法
    本集合计划优先级A类份额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现金红利款将于2015年12月3日自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1551咨询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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