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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交通重点项目目标任务的通知
90号【发布日期】 2015.04.30【实施日期】 2015.04.30【时效性】 现行有效【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法规类别】 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全文】【法宝引证码】 CLI.12.1089277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交通重点项目目标任务的通知 (甘办函〔2015〕90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州交投公司: 经州政府审定,2015年全州在建交通重点项目16个,计划完成投资57.8亿元,建设里程1731公里,建成450公里。其中:完工项目13个,加快推进项目3个(详见甘孜州2015年交通建设重点项目目标任务书)。现将2015年在建交通重点项目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督查,促进落实。继续实行干部包项目督查制度,分类制定督导计划、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规范督导行为,提高督导质量,提升督导效率,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各督导组要全面准确掌握建设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协调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协调等问题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督促落实。 二、严格管理,强化约束。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继续实行项目指挥部考勤制度,各在建项目指挥长每月驻施工现场不少于20天,确需请假的,3天之内报州交通运输局批准,3天及以上报州政府批准。继续实行信息报送制度,每周日晚七点前,各项目建设管理主要负责人、各片区协调办主任要将一周完成的形象进度、投资以及存在的问题,以及协调工作开展情况,以短信报州政府常务副州长陈忠义;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程永红;州交通运输局局长冉义;州交投公司董事长李王斌;州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刘军儒。 三、加强协调,做好服务。严格执行《甘孜州交通建设协调工作管理办法》,州协调办和各项目协调办要进一步加强协调管理工作,切实做好交通重点项目的建设用地、用材、炸药、施工用电、建设环境等要素保障协调工作,营造良好的交通建设环境。 四、严格监督,控制质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采取委托三方检测和“飞行”检测方式相结合,加强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总体受控。 附件:甘孜州2015年交通建设重点项目目标任务书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0 日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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