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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电力:关于董事会提名张斌先生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15年11月12日 17:55
关于董事会提名张斌先生等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东
电力”)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
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董事会关于提名张斌先生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斌、罗成忠、陈凌旭、林晓鸣、
叶宏、李幼玲,独立董事候选人任德坤、汤新华、胡建华均由公司控
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名。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张
斌、罗成忠、陈凌旭、林晓鸣、叶宏、李幼玲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德
坤、汤新华、胡建华的工作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
资格的规定,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意董事会提名张斌、
罗成忠、陈凌旭、林晓鸣、叶宏、李幼玲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同意董事会提名任德坤、汤新华、胡建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
投票制选举。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汤新华 任德坤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世华财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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