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05日 16:10
尊敬的委托人暨受益人:
陆家嘴信托·祥泰十三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开放期募集的第二期信托单位的信托规模为5,000万元,并于2015年10月23日成立,信托期限24个月。至此,本信托计划募集的总规模为人民币35,000万元。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受托人决定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30日期间进行开放,募集第三期信托单位。第三期信托单位的成立时间以该期信托单位的成立公告为准。受托人将根据各期信托单位的实际募集情况调整开放期时间。第三期信托单位投资者预期收益率如下:
第三期信托单位单笔认购资金金额及信托单位是否可赎回 预期年收益率
A3类信托单位:100万元(含)-300万元(不含)且不可赎回 7.0%
B3类信托单位:3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且不可赎回 7.5%
C3类信托单位:1000万元(含)以上且不可赎回 8.0%
D3类信托单位:1000万元(含)以上且可赎回 7.5%
我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项下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信托经理:吉晓东、顾奇鸣
联系电话:021-50588679
传真:021-50588301 021-50588225
邮箱:gqm@ljzitc.com.cn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ljzitc.com.cn了解该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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