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08日 15:47
尊敬的委托人暨受益人:
陆家嘴信托·锦瑞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05月29日成立,至今共募集了三期信托单位,募集的总规模为人民币9,100.00万元。
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受托人有权在信托计划开放期调整各类信托单位的信托单位类型、单笔申购资金金额和预期年收益率。现我公司决定调整本信托计划项下后续各期B类信托单位的预期收益率,原B类信托单位划分为B1类、B2类和B3类三档。其中,B1类信托单位单笔认购资金金额为300万元(含)-600万元(不含),预期年收益率保持原B类信托单位的9.6%/年;B2类信托单位单笔认购资金金额为600万元(含)-2,000万(不含),预期年收益率调整为9.8%/年;B3类信托单位单笔认购资金金额为2,000万(含)以上,预期年收益率调整为10.0%/年。同时,调整本信托计划项下后续各期C类信托单位的单笔认购资金金额,由原先的5,000万元(含)以上调整为3,000万元(含)以上,预期年收益率保持原先的10.0%/年不变。
本信托计划项下后续募集的各期信托单位的类型及预期年收益率如下表:
信托单位类型 单笔认购资金金额 是否可赎回 预期年收益率
A类信托单位 100万元≤单笔认购资金<300万元 不可赎回 9.2%
B1类信托单位 300万元≤单笔认购资金<600万元 不可赎回 9.6%
B2类信托单位 600万元≤单笔认购资金<2,000万元 不可赎回 9.8%
B3类信托单位 2,000万元≤单笔认购资金 不可赎回 10%
C类信托单位 3,000万元≤单笔认购资金 可赎回 10%
备注:本公示表是对本信托计划信托文件(指信托计划说明书、认购(申购)风险申明书和信托合同)有关条款的有效补充与更新,委托人保证按照以上信息签署信托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提交给受托人。
我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项下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信托经理:庞艳芳、潘嫣然
联系电话:021-50587699
传真:021-50588225
邮箱:pyr@ljzitc.com.cn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ljzitc.com.cn了解该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