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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外国人使用定期存款账户的规定通知
 

  尊敬的顾客:

  根据越南央行于2018年12月31日颁发的第49/2018/TT-NHNN号关于定期存款的规定,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分行(工行河内分行)向您通知以下有关外国个人客户定期存款规定的一些新内容:

  1、开立定期存款对象:获许在越南居留6个月以上(含)的外国个人。居留证明文件包括由越南有权机构签发的有效期的签证或用于确认个人在越南居留期限的其他文件。

  2、存款期限:不得超过居留许可文件的剩余有效期。

  3、只允许客户通过本人的结算账户办理定期存入及支取。

  4、在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应用,银行不提供定期存款账户相关业务。

  对于现有定期存款账户的客户,请于2019年7月5日之前联系银行,以办理更新居留期限信息和调整存款到期日。超过上述期限,所有到期存款将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且客户必须到银行柜台办理交易。

  联系方式:

  工行河内分行营业部,河内市巴亭郡金马街360号大宇商务中心1楼。

  电话:(024)62699818/(024)62699830

  电子邮件:

  yyb@vn.icb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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